礦山風云錄:河南欒川縣的鉬礦資源爭奪戰(zhàn)
2009年03月03日 8:33 31543次瀏覽 來源: 《環(huán)球企業(yè)家》 分類: 鉬 作者: 岳淼
淘金者
曾經的點石成金的奇跡被當地農民演繹到了極點,通常他們拿一個小小的鐵錘,攀援于露天礦坑之間,在一片堆滿了暗褐色、晶瑩閃爍著銀光的石頭堆中,熟練地將附著在巖石上的精礦敲擊下來,用編織袋或者人力車搬運回家。在鉬價飛漲的年份,拾荒者們手中隨處可見的一塊饅頭大的鉬精礦,拿去賣給私營選礦廠,就能換回一張百元大鈔。
拾荒者千方百計進入礦區(qū),通過廢棄、封停的洞口進入露天采礦區(qū)盜竊鉬礦石,而那些未經批準私開亂挖的礦口和私建的小型選礦廠更是比比皆是。在礦區(qū)的排渣場,川流不息的巨大礦石自卸車向山下排渣,數百斤的礦石傾巢而下,巨大的轟鳴聲響徹不絕。即使面臨隨時可能被飛石擊中的危險,在當地最大的洛鉬集團排渣場,最多的時候每天也有數百名撿拾礦石的農民,雖然每年均有不幸者被巨石擊中不治身亡,但那些得以逃脫的人們則幸運地速成為百萬富翁。
欒川鉬礦的價值最初在1969年8月被大規(guī)模發(fā)現,由當時的國家冶金部投資2000余萬元興建,名為“698礦”,后下放給河南省政府直接管轄。1971年,欒川縣成立鉬業(yè)公司,其原本是為698鉬礦配套提供鉬酸氨,后來在當地也開了選礦廠。1988年,省市政府主導了當地鉬礦企業(yè)的合并,統(tǒng)一交給洛陽市政府管理,成立了洛陽欒川鉬業(yè)公司(后改制上市為洛鉬集團)。
一次又一次巨大的爆破見證了欒川采礦業(yè)的勃興。2003年11月25日,為了擴大生產規(guī)模,洛鉬集團所在三道莊礦區(qū)實施了15000噸/日露采擴建工程的首期爆破。這次史無前例的爆破炸藥用量達10節(jié)火車車皮,將一座高達六百多米的山梁頃刻間夷為平川。一年之后,一次規(guī)模更大的爆破則將炸藥用量的紀錄再次刷新,超過20節(jié)火車車皮的炸藥被消耗,爆巖量超過300 萬噸。
但在欒川龍溝鉬礦董事長李松峰印象中,好年景更像是轉瞬即逝的流星,大多數從事鉬礦開采的礦主們早已習慣了80%時間虧損、20%時間暴利的現實,但通常20%的短暫春天所帶來的收益卻足以讓人捱過漫長的寒冬。戲劇性的轉機在2004年出現,以含量45%的鉬精粉為例,其價格以火箭般的速度躥升至每噸27萬元,短短半年間上升了15倍,簡直就像從地上撿錢一樣。當地一名礦主花費兩億元投資不到一年的選礦場,在短短數月就奇跡般地收回了成本。
不過,對于在勘探方面稍有知識的人來說,這項外表光鮮的事業(yè)并不能長久持續(xù),更像是在摸彩票:它可能帶來持久的利益,也可能是曇花一現的奇跡。如果說礦石造就了不可計數的百萬富翁,它卻更多地讓有錢人淪為窮人。大多數投機者并不想建立長久的采礦和選礦設施,在浮躁的氣氛下,人們期待盡可能快地發(fā)現富礦,將之迅速套現。由于洞采的原礦品位通常均在0.3%至0.4%之間,而露天開采則僅有大約0.1%,掘金的礦主們更青睞洞采的開采方式,即使這種開采方式意味著巨大的浪費—品味較低的礦藏以及其伴生的有用礦物則被毫不留情地廢棄掉。
自1980年代以來,欒川縣一下冒出許多鉬礦企業(yè),采礦秩序混亂。這些企業(yè)在改制前大多為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圍繞著這塊富含利益的地區(qū),上演了不止一起你死我活的爭奪戰(zhàn)。在擁有完全主導權的當地政府面前,得利者必須兼顧推土機般的力量以及拳擊手的平衡感。
在當地人看來,已過天命之年的成凌礦業(yè)董事長郭煥成顯然是政府公關最慘烈的失敗者。農民出身的郭,其第一份工作就在698礦,之后在1984年創(chuàng)立了成凌公司的前身西溝鉬礦,這是欒川縣第一個登記注冊的民營企業(yè)。郭擁有兩個礦區(qū)的采礦許可證,很快躋身當地最富有的企業(yè)家之列。盡管郭一直小心翼翼地維持著與政府官員們的關系,但20多年間,郭的成凌鉬業(yè)還是先后3次被政府關停。
“礦山給我?guī)碡敻唬灿袩o窮無盡的噩夢。”郭煥成告訴記者。一般而言,所有新生的億萬富翁們醉心于構建華屋廣廈,把辦公室裝飾得富麗堂皇,但欒川的日進斗金的礦主們卻對之無一例外地選擇低調回避。欒川龍溝鉬礦董事長李松峰的辦公室在一棟既粗劣又丑陋的建筑里,甚至連一個牌子都沒有掛。在李的漆皮盡落的辦公桌上,平鋪著眾多建筑效果圖,那是李的下一個玩具:一個名為伏牛山滑雪度假樂園的巨大投資項目。而另一位民營礦主—富川礦業(yè)董事長滕尚福的辦公之地也蝸居在一片低矮的樓房內,你很難想象這家公司曾位居2007年度中國私營企業(yè)納稅百強排行榜的第14位,當年上繳的稅款就超過兩億元。
這種低調可以被理解為隱忍的結果,其背后隱藏著眾多不足為外人道的秘密。“民營采礦業(yè)在欒川正被逐步邊緣化,活下來的都夾著尾巴做人。”李松峰說。李出生于1953年,在當地被視為“能人”,他先后做過出納和石油公司的經理,這種平淡無奇的人生直到1986年才被打破。他追隨父親一起在上房溝礦區(qū)腹地開礦,當時艱苦程度堪稱慘烈—人們用鋼釬錘子在堅硬的巖石上手工鉆孔,自己配制炸藥,之后將礦石從陡峭的山崖上用人力車運送下來,一不小心就會被飛濺下來的巖石擊得鮮血直流;其棲身之所只有草棚,吃的也只有饅頭和咸菜。
這段經歷顯然極大地磨礪了李。李的故事折射了民營礦主們的無奈和心酸。1986年《礦產資源法》頒布之初,當地政府鼓勵有能力的個人開礦,一時間冒出的大大小小的礦山企業(yè)總數超過600個,戴紅帽子的只有日后的洛陽鉬業(yè)(2.82,-0.10,-3.43%)和鉬都礦業(yè)。當時,采礦管理權管轄極其簡單隨意,只要縣一級地方政府的地質礦產部門批準備案,按照政府規(guī)劃在指定地方按照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即可生產。采礦許可證的產權意義和概念在那時并不普及,辦理合法手續(xù)和證件則難上加難。1980年代末期,當地政府第一次著手對境內礦山進行整頓,但最終只給予兩個規(guī)模較大的國有鉬礦辦理了采礦證:洛陽鉬業(yè)所轄三道莊鉬礦區(qū)和鉬都礦業(yè)所在的上房溝鉬礦區(qū),另一處的南泥湖礦區(qū)作為后備資源予以保護。
根據當時的礦產法規(guī)定,只要符合法定主體資格,無論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組織,均可成為采礦權主體申請辦理采礦證。但當時縣里的態(tài)度是對鄉(xiāng)鎮(zhèn)集體企業(yè)以及私人企業(yè)申請采礦證不予支持,李松峰試圖數次前往辦理相關證件,均被勸止。李稱,這就導致在兩大國有礦山擁有采礦證的前提下,一張采礦證下擁有多家采礦實體的奇怪格局就此產生。“礦主們大多數農民出身,文化程度不高,對無證采礦的后果并不知道有多嚴重,否則估計所有人都會抗爭。”李后悔不迭。李的龍溝鉬礦公司也作為子公司掛靠在鉬都礦業(yè)下。
責任編輯:hq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中國有色網:m.jxjad.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國有色網聲明:本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
凡注明文章來源為“中國有色金屬報”或 “中國有色網”的文章,均為中國有色網原創(chuàng)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fā)布的文章。
如需轉載,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 郵件:cnmn@cnmn.com.cn 或 電話:010-63971479)聯系,簽署授權協(xié)議,取得轉載授權;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有色網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的文章,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僅供讀者參考。
若據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讀者自負,中國有色網概不負任何責任。